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高妍妍 通讯员 刘波 王伟伟
为确保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履行国家对公民生命安全健康的救助,解决高额治疗费用,不让伤者耽误治疗,青岛交警李沧大队事故科根据《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和《李沧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联动机制》,积极为道路交通事故伤者申请社会救助基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6月底,李沧区救助基金服务站将10万元整汇入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账户,垫付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行人李某的抢救治疗费用。在救助基金的帮助下,李某脱离危险从ICU病房转入普通病房,身体渐渐康复。
事故发生在今年5月31日8时40分许,肇事方岳某某驾驶鲁B13X**机动车,沿李沧区向阳路行驶至中国联通门外处,适遇行人李某发生交通事故,李某当场倒地受伤被送往医院。因伤情严重,李某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抢救治疗,但抢救费用以及ICU留观费用高昂,让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无力继续承担。交警李沧大队事故科民警了解情况后,帮助李某家属来到李沧救助基金服务站申请救助,服务站工作人员与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协调后,先行开启绿色通道积极给予当事人不停药不断药等优先条件进行治疗,李某及其家属非常感动。
最后,青岛交警提醒驾驶员开车途中应全程控制车速和车距,遇有险情或突发情况,应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按照交通法规文明出行,避免发生意外,确保行驶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