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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保新政来了,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022-11-25 13:50:0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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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赵进

11月24日下午,青岛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记者了解到,近期青岛市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行了优化调整,相关政策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取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限制。现在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最长有效期是2个月,明年开始,参保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备案结束日期,不受2个月的限制,临时就医更加自由。

新增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回青岛市就医不降低报销待遇政策。现在的政策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满6个月再回青岛市就医的,不降低报销待遇;但如果不满6个月回青岛市就医的,要降低5个百分点报销费用。明年开始,不满6个月回青岛市就医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只要提交长期异地备案就医地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医疗费用就享受与青岛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不再降低5个百分点。

新增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且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异地就医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即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比如,青岛参保人在北京发生了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到北京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现在的规定是参保人提供证明材料,由青岛医保部门审批通过后,医疗费用才能联网结算;从明年开始,这种情况就不需要参保人提供证明材料并由青岛医保部门审批了,只需北京的医疗机构根据当地规定,认定其符合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条件,让就医人填写承诺书后,就可直接联网结算。需要说明的是,联网结算前,仍需办理跨省备案手续。

新增未办理备案急诊抢救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因急诊抢救就医的,现在的规定是必须办理备案后,方可联网结算相关费用;明年开始,这种情况只要当地的医疗机构认定为急诊抢救,就视同已备案,按临时外出就医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明确住院期间外检或外购药相关费用纳入本次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就医患者住院期间,因病情确需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者到定点药店购药的,经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相关费用可纳入本次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