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杨杨 通讯员 丁晓慧
李经理主要从事成品油进口业务,几个月前他接到海关通知,其公司进口的产品应按特定比例进行重量体积换算并缴纳进口环节消费税,补征消费税数额达170多万元。
“我们公司进口的这批产品都有检测报告,密度较大,海关规定的成品油重量体积换算比例不符合公司进口商品的实际情况。”李经理认为补缴税款不合理,因此对海关补税不是很配合。
近年来,青岛黄岛海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建设“枫桥经验”实体工作室为载体,组建“现场业务科室兼职调解员+专家组+集体决策”的调处团队,积极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从源头预防矛盾,在基层化解纠纷。对于李经理的不理解,黄岛海关启动调处机制,成立了由关税、法制等岗位专家组成的调处团队,面对面与李经理沟通交流。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规定,在计征进口成品油消费税时应按照给定的公式将重量换算为体积,这是为了确保政策实施的公平、统一、规范和海关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也便于企业在办理各类海关手续中遵循统一标准。”调处团队成员、黄岛海关综合业务二处验估科科员成晓芳介绍,调处团队的成员们对照着具体文件规定和相关政策,一条条、一点点地向李经理讲解。
经过多次沟通交流,李经理逐渐理解并接受了海关的执法依据,表示对补缴税款没有异议。但他反映公司近期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全额补缴税款。
了解企业情况后,黄岛海关调处团队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通过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允许李经理的公司在相关政策允许的期限内分批补税,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目前,该企业已在规定时限内分时间段补缴了全部税款。
“黄岛海关调处团队多次与我面对面交流,不光普及了海关税收政策,而且帮助公司缓解了资金压力。”李经理说,自己也与黄岛海关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咨询渠道,“海关执法有温度,我们进出口有动力。”
秉承“海关多做点,企业少跑点”“我多说一点,企业清楚点”的原则,黄岛海关积极建设调处专家队伍,充分用好“枫桥经验”工作室,发布业务办理明白纸,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告知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申辩权,形成“预警—沟通—解决—回访”工作模式,力求将争议化于未发。
今年以来,黄岛海关运用“枫桥经验”累计解决关企争议80余次,在高质量落实国家进出口监管政策要求的同时,积极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口岸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