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高妍妍 通讯员 刘畅淼 王伟伟
11月8日上午,青岛交警李沧大队四流中路中队在华中批发市场南门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活动。期间,查获一辆违法电动三轮车,车前悬挂的竟然是蓝色机动车号牌。
当时,一位70岁的大爷骑着电动三轮车沿振华路西向东行驶,旁边坐着一位年龄相仿的大妈。电动三轮车虽然有些陈旧,但车前悬挂的蓝色号牌鲁B97***却非常醒目,立即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示意该电动三轮车停下接受检查。经了解,两位老人不是本地人,平时骑电动三轮车仅用于附近某小区内部垃圾运送。在收集垃圾的过程中,捡到了一个车牌,随手便装在电动三轮车上,方便进出小区门禁系统,压根儿没想到会触犯法律。
鉴于当事人年龄较大且不懂法律,捡来的车牌挂在电动三轮车上也是单纯为进出小区运送垃圾方便,交警并未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而是对大爷大妈进行交通安全普法和批评教育,告知其相关的法律法条,并当场没收了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