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11时许,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大村派出所接辖区群众刘先生和其妻子的求助,他们刚从银行取出来的1.3万元现金遗失了。据刘先生说,上午他骑摩托车带妻子去赶集,然后到农村信用社取了1.3万元现金,放在刘先生妻子的手提包里,结果回到村里发现手提包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丢失了。刘先生的妻子着急地忍不住哭了起来,说这些钱是给女儿开的超市进年货用的,要是找不回来真不知道怎么过这个年了。
大村派出所民警立即开车拉着刘先生夫妻俩去沿路寻找,从农村信用社到大集,再到村里。通过查找发现,刘先生骑着摩托车,他妻子一路上把手提包套在手腕上,手插在衣兜里,回到村头的时候手提包还一直在,推断应该是在村里遗失的。就在民警带着刘先生夫妻俩准备继续查找时,村民徐女士给刘先生打来电话,说手提包是她捡到的,并将包送到派出所,在民警见证下归还。
经了解,徐女士捡到手提包后,检查发现包里有很多的现金,通过包里的身份证知道是刘先生妻子的手提包,就到他们家里去归还,结果没有找到人。徐女士估计他们是出去找包去了,担心他们着急,打听到刘先生的手机号码,第一时间联系归还。(宋瑞龙 徐秀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