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高妍妍 通讯员 韩通科 王伟伟
2022年3月26日傍晚18时40分许,黄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于天水路行驶至清溪路隧道入口处,与正在步行过马路的矫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矫某某倒地受伤送往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进行治疗。因手术费用高昂,当事人及家属十分为难,青岛交警李沧大队事故科民警了解情况后,帮助其到李沧区救助基金服务站申请办理救助基金,救助基金服务站工作人员与青岛市市立医院沟通后,决定先行开启绿色通道方案,积极给予当事人不停药不断药等优先条件进行治疗。4月份,李沧区救助基金服务站经过审核医院抢救等费用后,划入医院账户7.4万余元,事故当事人矫某某顺利脱离危险期并得到有效治疗,当事人以及家属表示十分感谢。
为进一步切实保障抢救治疗费用到位,确保事故伤者及时抢救,6月9日下午,交警李沧大队协调李沧区应急管理局、李沧区卫健局、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消防救援大队、青岛救助基金、市中心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区中心医院、“120”急救站等单位,召开区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联席会,沟通交通事故快处、保险理赔、事故伤者治疗垫付、交通事故救助绿色通道等事宜,与会各方进行了全面的沟通交流,就完善“警、保、医、助”联动机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