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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酒消愁酒驾更愁 一营运车驾驶员涉嫌醉驾被查

2023-05-22 16:41:5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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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高妍妍 通讯员 刘畅淼 王伟伟

近日,青岛交警李沧大队遵义路中队在辖区十梅庵路与南岭路路口开展夜查行动中,查获一起涉嫌醉酒驾驶营运车违法行为。

当晚23时许,一辆白色新能源电车鲁BD64沿南岭路南向北行驶,当该车行驶至查车点附近时,忽然关闭了大灯,趁民警不注意,驾驶员迅速踩下油门,驾驶车辆提速右拐至十梅庵路,七八十米后又右拐进一条进村的无名小路,不曾想还是被前方执勤民警拦住。宋某某打开车门的刹那,车内飘出浓重的酒气。随后经酒精呼气检测,测得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由于宋某某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车辆,宋某某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据宋某交代,当晚自己心情不好,在家里喝闷酒,酒后开车出门找朋友,涉嫌醉驾还可能丢了工作,真是愁上加愁,后悔莫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