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高妍妍 通讯员 刘畅淼 王伟伟
近日,青岛交警李沧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发现一辆鲁B1R***黑色吉普牌小型轿车存在“非法改装、炸街”的嫌疑。
接举报后,青岛交警李沧大队四流中路中队立即组织警力对该车辆登记信息展开调查,并通知车主立即到中队处理。6月30日,当事人相某某驾驶该车辆前来到中队。经现场勘查,该车辆的确存在拆除或损坏消音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事实面前,相某某承认自己找朋友在网上购买了车辆配件,在汽配城完成加装。交警给相某某耐心讲解改装排气管危害和相关法规,相某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表示尽快将车辆恢复原状,消除噪音污染。最终,相某某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被处以200元的处罚,并被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