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赵进 实习生 徐立选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维护良好静态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青岛市停车场条例》等法律法规,经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北大队评估,予以调整以下几处道路泊位:
1、取消同兴路道路南侧(埠西花园西北1门东侧)3个免费停车泊位。
2、取消昌邑路(顺兴路至利津路)道路北侧2个收费停车泊位,泊位编号(B080-021、B080-022)。道路南侧3个收费停泊位,泊位编号(B080-023、B080-024、B080-025)。
3、昌邑路(顺兴路至利津路)道路北侧14个收费停车泊位调整为限时停车泊位(泊位编号:B080-007至B080-020),限时停车泊位时间为19:00-次日7:00限时停放。
4、调整同和路富源广场环岛路口道路西侧3个收费泊位(B574-237、B574-238、B574-239),将此处3个收费泊位取消1个,剩余2个收费泊位调整至富源街至富源二路富源广场正门东侧(环岛内侧)。
现面向社会公告,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交警部门将对不按规定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北大队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