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高妍妍 实习生 仲琪 通讯员 刘波 王伟伟
8月3日下午,青岛交警李沧大队四流中路中队在辖区开展交通违法治理活动。期间查获一辆非法改装小轿车。
下午15时37分许,一辆鲁BUW8***蓝色大众CC轿车沿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路北向南行驶,该车车身颜色靓丽,尾部改装的四根排气管也格外醒目。执勤民警发现该车非法改装嫌疑后立即通知前方交警检查。15时43分,在永平路第三人民医院斜对面,该车被交警拦下。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员尉某某对车辆改装供认不讳,并主动交出尾气阀门钥匙,称丈夫加装了尾气阀门,这样开起来像跑车感觉比较酷。当驾驶员启动车辆,踩下油门后,随时通过尾气阀门钥匙控制排气声浪,发出刺耳的轰鸣声,吸引路人注意。交警现场给尉某某耐心讲解改装排气管的危害和相关法规,尉某某承认错误,表示尽快将排气管恢复原状,消除噪音污染。最终,交警依法对尉某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