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王诗阳 实习生 徐立选 通讯员 孙洁 殷蕾
2023年8月8日上午,青岛交警市南大队巡逻中队在执勤巡逻途中,一辆沿太湖路东向西行驶的小型客车因车辆前杠形状“特异”引起了交警的注意。通过对比原厂状态,发现该车的前杠、中网、灯光以及后杠都不同程度的进行了改装。因该车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对驾驶员处500元罚款。
8月9日上午,巡逻中队民警传唤该车驾驶员到中队接受询问,驾驶员称自己喜欢研究车辆的改装装置,经常在网上浏览改装车内容,并经人介绍到市区某汽车修理公司进行改装。掌握修理厂的具体位置后,巡逻中队民警迅速联合市南区交通执法部门对该修理厂进行突击摸排检查。发现汽修店内存放了众多改装车零件,店内工作人员正在给车辆进行改装,随即民警立即对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非法改装车的安全隐患,交通部门对修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下一步交警市南大队将进一步,推进改装车源头管理工作方案,形成证据链,深挖非法改装门店违法线索,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为依法处罚非法生产、销售、改装企业、门店做好准备工作,推进实现全链条闭环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