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高妍妍 通讯员 刘畅淼 王伟伟
8月12日晚,青岛交警李沧大队李村中队在重庆中路与书院路路口设岗夜查,期间查获一名酒气熏天的摩托车驾驶员,无论交警如何劝说,该驾驶员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检测,坚称自己一滴酒都没喝。
当晚22时37分许,驾驶员肖某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重庆中路由北向南行驶。执勤民警发现肖某某浑身散发着浓重的酒气,民警使用酒精快速检测仪一测,仪器指示灯光不停闪烁,提示酒精浓度较高。于是民警要求肖某某接受进一步检查,肖某某多次采用断气、吸气等方式佯装呼气,酒精测试无法获取有效读数。肖某某始终不配合呼气检测,坚称自己没有喝酒。
民警将肖某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到达医院后肖某某称身体不舒服试图拖延时间,抽取血样后又拒绝在抽血单等单据上签字。8月16日,肖某某的血检结果显示为9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