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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北:驾驶他人改装车,上路被交警查获

2023-09-04 15:25:5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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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张艺 实习生 徐立选

驾驶“炸街车”上路,结果被交警查处,得知要处罚后,驾驶员称自己“冤枉”,根据法律规定,这不是免责的理由。

9月1日13时25分许,青岛市市北区冠县路中队巡逻警力在恩县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工作,一辆红色小型轿车沿陵县路南向北行驶至恩县路36号附近时,由于车辆行驶时排气管发出振耳的声浪,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随即上前拦停车辆。

​经核查,该车排气管涉嫌非法改装,驾驶员存在拆除或者损坏消音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张某得知该违法行为要被交警处罚,顿时感觉冤枉,经了解:由于其亲戚出国,车辆就暂时给予其驾驶,自己也不清楚具体怎么改装的。执勤民警现场告知驾驶员,借他人车辆驾驶时,要检查一下车辆外观、车况和行驶证,否则遇到类似情况,只能自己担责,同时向驾驶员普及相关法律法规。驾驶员已经认识到非法改装的严重性,并表示立即进行整改。驾驶员张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责令其在限期内将车辆恢复原貌。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