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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严惩不贷!青岛市南交警连续查获两起改装车

2023-09-06 16:06:55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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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王诗阳 实习生 徐立选 通讯员 孙洁 殷蕾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结合“夏季治安宣防集中行动”,以打击整治“飙车炸街”、“外卖快递”车辆交通违法等为重点,青岛交警市南大队集中警力、严防死守,发现一辆、查处一辆,严厉查处改装车交通违法行为。

9月4日上午,巡逻中队在南京路中联广场附近设点查车。9时35分左右,一辆沿南京路北向南行驶的白色小型汽车因轮胎尺寸异常,引起执勤交警的注意。通过核查对比,发现该车登记的轮胎尺寸为19毫米,实际该车轮胎尺寸为20毫米,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技术参数。通过询问,驾驶员称自己只是一名司机,对车辆改装的违法行为并不知情。因该车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以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500元的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

​9月5日上午10时左右,一辆黑色小型轿车沿福州路北向南行驶,因较大的轰鸣声和排气筒装置异常,被巡逻中队交警拦下。经现场查验,该车的尾喉、轮毂以及尾翼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装。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驾驶员充分认识到了改装车辆的技术参数,带来的安全隐患,并表示将及时整改回来。

因该名驾驶员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实施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合并处以700元的处罚。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