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高妍妍 实习生 韩雪 通讯员 孙洁 殷蕾

很多驾驶员喜欢将车辆非法改装上路,拉风炫酷,引人关注,但其实存在的交通隐患也是巨大的,为遏制“炸街车”、改装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青岛交警市南大队持续开展改装车集中整治行动。
10月25日23时19分,交警市南大队宁夏路中队在闽江路设点夜查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因该车轮毂太高,明显涉嫌非法改装,拦停至路边对其进行检查。经过比对出厂数据发现,该车登记的轮胎规格为225/45R17,245/45R17,而实际该车的轮胎规格为225/40ZR18,属于改装轮毂尺寸违法行为。因该驾驶员私自改装轮毂尺寸,违反了《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以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对其进行500元罚款。经过交警的批评教育,驾驶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一定及时将车辆恢复原状。

10月26日15时35分,宁夏路中队在东海西路路口巡逻时,一辆小型轿车因排气筒声音较大,涉嫌非法改装机动车在东海西路路口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查验,发现车辆排气筒非原车出厂状态,实际为4个排气装置。询问车主,称自己平时喜欢研究汽车配件和改装零件,买了一些零件,在家附近的修理厂改装了排气装置。该驾驶员因实施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驾驶员立即整改。处罚后中队民警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其炸街车不仅会对自己的安全驾驶产生影响而且会严重其他人的正常生活,驾驶员当场对其驾驶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并且一定及时将车辆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