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赵广爱 通讯员 史笑阳
为进一步做好秋冬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创造安全的出行环境,青岛崂山交警分析梳理秋冬季交通情况,重点针对安全风险大,群众关注度高的违法行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期间,查处酒醉驾9起,非法改装“炸街”车5起,大型货车各类违法20余起,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近千起。
坚持每日夜查,对酒驾“零容忍”
饮酒后,人的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明显降低,出现视觉障碍,易产生疲劳,因此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为此,崂山交警坚持每日夜查,对涉酒驾驶“零容忍。11月8日晚,崂山交警中韩中队在设岗夜查时,辛某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到达夜查点附近。当现场夜查警力靠近车辆准备例行检查时,闻到车内一股浓烈的酒味,且驾驶员辛某某眼神躲闪。随即,执勤警力要求辛某某下车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其呼气结果为10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驾驶员辛某某被带着医院进行血样采集,将依据血检结果依法进行处罚。
改装排气是违法,“炸街”扰民要不得
近日晚间,崂山交警大队在东海路海川路例行夜查过程中,听到较大的轰鸣声由远及近,随后一台宝马轿车出现在民警视野里,随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更换了加大加粗的排气管,且排气声音明显异常。进一步询问车主郭某得知,其称为了“刺激”和“排气声浪”,私自拆掉了原车排气系统,更换可以带来“排气声浪”的新排气系统。现场执勤警力,告知驾驶员郭某,其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且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郭某非法改装排气的行为予以处罚。
查处“黑烟”货车,维护城市优良空气环境
11月9日上午,崂山交警巡逻疏导中队在海尔路株洲路路口例行执勤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排气有明显“黑烟”排出。在示意该车停车检查,并询问驾驶员孙某某后,得知其明知车辆存在“黑烟”,仍驾驶上路行驶。现场执勤警力对其违反“行驶的机动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改正。
崂山交警温馨提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创造安全的出行环境,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义务,请大家守法行车,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崂山交警也将继续秉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理念,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