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杨硕 通讯员 刘畅淼 王伟伟
12月6日凌晨2点30分左右,青岛交警李沧大队火车北站中队在金水路立交桥巡逻时,一名群众举报,称一辆重型半挂货车疑似超载停在太原路立交桥上。
10分钟后,执勤民警驾驶警车到达现场,发现一辆车号为鲁UN9***重型半挂牵引车停在桥面。驾驶员宁某某称车辆爆胎了。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车厢进行了加高。经过磅称重,该车载货重量为102吨,核定载质量38.5吨,竟然超载60余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针对大货车交通违法,李沧交警继续加大夜间查处力度,开展常态化整治。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不可超载上路,超载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引发爆胎,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