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韩雪 通讯员刘畅淼 王伟伟
为确保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得到救治,履行国家对公民生命安全健康的救助责任,青岛交警李沧大队事故科根据《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和《李沧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联动机制》,积极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请社会救助基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3年11月21日,肇事方孙某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李沧区文昌路某矿泉水门前处时,适遇行人聂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聂某某倒地受伤,被送往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经诊断,聂某某身体多处受伤情况危急,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抢救治疗。因抢救费用较大且只能留于ICU观察治疗,让聂某某家庭陷入困境。交警李沧大队事故科民警了解情况后,帮助家属来到李沧救助基金服务站申请救助基金,服务站工作人员立即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协调,先行开启绿色通道,积极给予当事人不停药不断药等优先条件进行治疗。
李沧区救助基金服务站经过审核医院抢救等费用后,于2023年12月初打入医院2.4万余元。最后,当事人聂某某脱离危险期转入普通病房,当事人及家属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