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高妍妍 通讯员 刘畅淼 王伟伟
为确保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得到救治,履行国家对公民生命安全健康的救助,既不让伤者耽误治疗,也不让伤者返贫,青岛交警李沧大队事故科根据《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和《李沧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联动机制》,积极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请社会救助基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3年11月30日15时37分许,肇事方薛某驾驶一辆机动车,行驶至文昌路十梅庵路北50米处时,适遇臧某某骑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此两车发生交通事故,臧某某倒地受伤。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臧某某被及时送往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臧某某头部和身体多处挫伤骨折,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抢救。因抢救费用较大且只能留于ICU观察治疗,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困境。交警李沧大队事故科民警了解情况后,帮助家属来到李沧救助基金服务站申请救助基金,服务站工作人员立即与第三人民医院协调,先行开启绿色通道积极给予当事人不停药不断药等优先条件进行治疗。
李沧区救助基金服务站经过审核医院抢救等费用后,于2024年1月初汇入医院6.2万余元。当事人臧某某脱离危险期转入普通病房,得到了有效的治疗。臧某某及其家属对李沧交警帮助申请救助基金一事表示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