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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暖心帮助误入高速的大爷

2024-01-31 18:22:0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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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赵进

​1月30日中午12时许,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高密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位大爷坐在应急车道上,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经询问得知,大爷是潍坊坊子区人,前天跟朋友一行三人来高密游玩,另两个朋友有事提前返程了。大爷想今天结束行程后坐客车回潍坊。因不清楚客车站点位置,也不了解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规定,大爷便走上了高速,想着在路上遇到客车后再拦车回家。

巡逻民警告知其行为的危险性,并告诉大爷应在高速收费站广场或服务区乘车,严禁进入高速公路主线等车。为方便大爷安全回家,民警请大爷坐上警车,将其送到了离家较近的峡山收费站,大爷对民警表达了感激之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交警提醒,高速公路上的车辆车速较快,驾驶员若有丝毫放松,就很难注意到周围静止不动、相对较小的事物。行人、非机动车等在高速公路上只要稍不留神就有可能引发事故,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