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赵进 通讯员 莫诩
3月5日下午,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高密大队接到派警,在青银高速银川方向100公里处的第一车道和应急车道,有两辆小型汽车停靠。民警视频巡查后通过车牌号联系上驾驶员,在了解到两车发生追尾事故后,随即派警处置,并电话指导双方驾驶员拍摄事故照片,驶入停车区等候处理。
民警询问得知,后方车辆驾驶员因分心驾驶先碰撞中央护栏,而后追尾其前方正常行驶的车辆。交警认定,后方车辆驾驶员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分心驾驶一瞬,事故发生一刹。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驾驶员不得有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应保持注意力集中,观察路面通行情况,切勿分心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