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高妍妍 通讯员 张润江 王伟伟
3月15日上午9点,青岛交警李沧大队遵义路中队在安顺路与瑞金路交叉口设置查车点,对道路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9点30分许,一辆鲁UR3***重型自卸货车沿安顺路南向北行驶被交警拦下,交警带着驾驶员逐个排查车辆的安全隐患,车体的反光条大部分都已剥落,残余的少量反光条也被灰尘覆盖,再看轮胎,十多厘米长的裂纹就有五六条,轮胎的花纹已经磨平,该车放大号都被渣土灰尘覆盖,车尾的防撞杆前后乱晃。夜间行车,不仅反光条无法警示后方车辆,防撞杆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这样的车上路行驶无异于“马路杀手”。交警对车辆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通知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人立即到中队接受处罚,领取整改通知书。
9时40分许,一辆厢式货车被交警拦下,该车驾驶室里竟然坐着一名四五岁的孩子,孩子既没有儿童安全座椅也没有系上安全带,遇到紧急刹车后果不堪设想。驾驶员下车解释说孩子今天没去幼儿园也没人看管,只好带着宝宝开车上路了。交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批评警告,告诉驾驶员12岁以下的孩子是不允许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因为汽车前排安全带、气囊、座椅、等都是为成人设计的,孩子坐在副驾驶上,不仅安全带固定不牢还容易被突然打开的安全气囊伤到。
9点50分许,一辆空箱货车被交警拦下,原因是该车后厢挡板没有被收起来,垂下来的挡板将车辆放大号和车牌号挡得严严实实。交警刚把车拦下,驾驶员立即意识到错误所在,赶紧到车尾将挡板挂好。交警警警告驾驶员可不要“耍小聪明”躲避电子监控,驾驶员承认错误。
青岛交警李沧大队遵义路中队副中队长朱毅介绍说,针对大货车违法,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路面查处和巡逻力度,同时,也提醒广大货车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定期排查车辆安全隐患,避免车辆“带病上路”,上路行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