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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交警及时出现帮助更换轮胎排忧解难暖人心

2024-04-24 15:06:4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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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赵进 通讯人 马熙彬

4月21日下午,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高密大队巡逻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巡逻时,在青岛方向高密西立交附近发现一辆黑色SUV轿车开启双闪警示灯横跨在第四车道和应急车道上,未摆放三角警示标志。巡逻民警发现警情后立即采取措施,帮助车主现将车辆移动到应急车道内。经询问得知,当事人驾车载家人从潍坊出发前往青岛市黄岛区,途径高密西立交时,右后轮胎压到硬物导致该车辆右后轮爆胎,驾驶人不会更换备用轮胎,正在尝试更换备胎。

 

​当时高速公路上车流量较大,考虑随行人员都是老人妇女和儿童,为确保人员安全,民警立即做好防护工作,帮助驾驶人快速更换好了备胎,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驾驶人对民警的热情帮助非常感动,再三表示感谢,当事人称:我们刚刚爆胎停下车你们就来了,真是太及时了,非常感谢你们!

高速交警提醒您:驾驶机动车出行前务必做好车辆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车辆轮胎、制动性能是否完好,车辆的机油、燃油是否充分。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事故等情况时,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的原则。

1、首先将车辆停靠到应急车道上

在高速公路上遇到车辆故障或其他问题时,应当首先将车辆停靠到应急车道上,不应横跨应急车道或者在行车道上停车。

2、开启危险警示灯

将车辆停靠到应急车道后,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

3、放置警示标志

高速公路上,要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告牌以警示后方来车。城市道路上要在来车方向50米处放置三角警告牌。放置警告牌时,驾驶人应在护栏外面向来车方向行走,以便观察后方来车情况。

4、撤离至安全地带

所有驾乘人员应迅速撤离到护栏外的安全地带,再拨打电话96659或者12122报警,千万不要在行车道内逗留或待在车内!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