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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虽美,也不可违法停车观赏哟

2024-04-28 13:58:0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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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赵进 通讯员 莫诩

4月23日下午,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高密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后未摆放警示标志。民警上前了解后得知,原来是雨后天晴,驾驶员看到天空出现了两道彩虹,从未见过如此景象的他便将车停在应急车道,拿出手机拍起了照片。

民警将车辆就近引导至收费站,对驾驶员非紧急情况下应急车道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做出了相应处罚。

交警提醒,非紧急情况下驾驶员不得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确实出现车辆故障、发生事故等紧急情况,若车辆还可以移动,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言,快速把车辆转移至右侧应急车道在设置好警示标志后,人员转移至护栏外报警求助。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