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杨硕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青岛交警崂山大队决定将新扬路(辽阳东路至枣山东路)路段设置为“大型货车禁止驶入”,并增设二处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上述措施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后实施。
特此公告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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