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高妍妍 通讯员 张润江 王伟伟
为确保交通事故伤者及时得到救治,履行国家对公民生命安全健康的救助,让伤者得到及时救治,不让伤者返贫,青岛交警李沧大队事故科根据《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和《李沧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联动机制》,积极为道路交通事故伤者申请社会救助基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3月10日23时26分许,信某某驾驶鲁B75***号机动车,沿李沧区京口路由东向西行驶时,与李某某骑行电动二轮车发生交通事故,李某某倒地受伤。
事故发生后,李某某被及时送往第三人民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李某某头部、锁骨、肋骨多处骨折受伤,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抢救。因抢救费用较大,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困境。交警李沧大队事故科民警了解情况后,帮助家属来到李沧救助基金服务站申请救助。服务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青岛市中心医院协调后,先行开启绿色通道积极给予当事人治疗、不停药不断药等优先条件进行治疗。
李沧区救助基金服务站经过审核医院抢救等费用后,于今年4月初打入医院3.7万余元,李某某得到了有效的治疗,李某某及家属表示十分感谢。
李沧交警提示:驾驶员开车途中应全程控制车速和车距,遇有险情或突发情况,应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按照交通法规文明出行,避免发生意外,确保行驶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