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高妍妍 通讯员 张润江 王伟伟
近年来,随着交通流量的不断增加,因“闯黄灯”和压“双黄实线”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当前,部分驾驶人在通过路口时,对黄灯亮起视而不见,加速通过,这种行为极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压“双黄实线”变道、超车等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交通秩序,更是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6月13日下午17时许,高某某驾驶机动车在常川路压双黄线掉头被巡逻民警查获。高某某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
黄灯是交通信号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在于警示驾驶人减速慢行,确保安全通过路口。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然而,一些驾驶人却将黄灯视为加速通过的“绿灯”,涉险侥幸通过,这种心理是极其危险的。发生交通事故时,只要事故对方没有违反交通灯信号控制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应该认定闯黄灯一方的全责。同样,双黄实线作为禁止跨越的中心分隔线,其设置目的在于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保证行车安全。压线行驶不仅违法,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6月19日,刘某某驾驶机动车压双黄线掉头,撞上正常行驶的小轿车,被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青岛交警李沧大队提醒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驾驶过程中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通过路口时,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交通信号和路况,宁让三分、不抢一秒,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