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齐颖
超员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虽然交警三令五申其危害性,但总有驾驶人“铤而走险”对超员的危害视若不见。根据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青岛交警市南大队宁夏路中队在东海路福州路路口查获一起中型客车超员违法行为。
8月9日8时许,宁夏路中队在东海路福州南路交叉口执勤时,一辆沿东海路西向东方向行驶的中型客车引起交警的注意,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拦停检查。经查,该车核载17人,实载19人,超员2人。该车驾驶员李某驾驶旅游客运汽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交警部门对该车驾驶员李某处以罚款100元,记6分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驾乘车辆,人数一个都不能多,行车上路,安全一点也不能少,希望广大驾乘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超员,拒乘超员车辆,文明行车,安全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