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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市南大队:遵守交通安全 严禁“任性”变道

2024-10-23 17:20:0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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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齐颖

10月14日下午,在青岛市市南区南海路与文登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变道时未确保安全与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致两车车损及其他物品损坏,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

经查,电动自行车从最右侧车道向左变道时,未观察后方车辆,是酿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李某某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负此处事故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员杨某某未确保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青岛交警市南大队温馨提示:强行变道、连续变道,肆意变更车道,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不仅对驾驶人自身有极大危险,还会干扰交通秩序,威胁到其他的车辆安全。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