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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行车发生紧急情况该如何防护

2024-11-18 15:59:4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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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房婷婷 通讯员 莫诩

11月17日18时30分许,济青高速交警高密大队民警巡逻至济南方向65公里处,发现一辆新能源汽车停在应急车道上,两名人员站在车旁。车辆打着右转向灯,没有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三角警示标志不规范地放置在车后不远处。

此时夜幕降临,驾驶员不规范设置安全防护的情况很容易引发追尾事故。

巡逻民警询问得知,两人驾驶的新能源汽车没电了,已拨打救援电话,正在路边等待拖车。民警遂对驾驶员防护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指导。

民警告知驾驶员,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应将车停在应急车道,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车后150米外摆放三角警示标志,车内人员及时撤离到护栏外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12122。防护不规范会使后方来车不能及时发现故障车辆以提前采取紧急避让措施,极易发生追尾事故。

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行车发生车辆故障、事故等紧急情况,应控速、亮尾,立即将车辆停至应急车道。车辆即使无法停在应急车道内,也应打开双闪灯,于车后150米外摆放三角警示标志。同时,车内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应急车道旁的护栏外侧,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12122。山东高速救援电话为96659。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