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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骑电动车被撞送进ICU 救助基金援助暖人心

2024-11-22 13:50:5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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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高妍妍 通讯员 张润江王伟伟

为确保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得到救治,履行国家对公民生命安全健康的救助,解决高额治疗费用,不让伤者耽误治疗,李沧交警事故科根据《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和《李沧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联动机制》有关规定,积极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请社会救助基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9月23日凌晨5时05分许,王某驾驶机动车沿万年泉路南向北行驶时,撞上对向骑行电动二轮车的宋某某,两车受损,宋某某被撞出去几米远,当场昏迷,被紧急送往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

经医生诊断,宋某某腹部脾脏受伤严重急需进行手术抢救,抢救费用较大且只能留于ICU观察治疗,高额的医疗费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无力承担。了解情况后,李沧交警事故科民警协助家属来到李沧救助基金服务站寻求帮助,服务站工作人员立即与医院协调,积极给予当事人不停药不断药等优先条件进行救治,宋某某得到有效的治疗康复出院。

10月底,青岛市李沧区救助基金服务站在审核医院抢救治疗费用后,将10万元汇入医院账户。宋某某及其家人对李沧交警协助申请救助基金表示十分感谢,感谢救助基金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