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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驾驶员被撞就医 幸得救助基金伸援手

2024-12-09 16:41:3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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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王诗阳

2024年10月的一天,周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杭州路瑞昌路路口处与王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王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周某立即拨打了122报警。

青岛交警市北大队接报警后,立即派民警赶往现场并对现场进行细致勘查。随后,民警通过医院了解到,伤者王某某身体多处骨折,伤情严重。民警得知情况后,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伤者这种情况抢救费用已经远超交强险的赔付额度。

因伤者一时无法凑齐抢救费用,民警在了解到伤者的情况后便告知伤者家属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耐心、细致地帮助当事人讲解办理救助基金的流程,协调中路保险驻交警市北大队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在办案民警和中路保险工作人员耐心、周到的帮助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王某某抢救费用人民币3万余元,解决了伤者的燃眉之急,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助。

青岛市北交警温馨提醒,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驾驶人在驾车时,应集中注意力,谨慎驾驶、文明出行,严禁开车时使用手机、饮食等妨碍驾驶安全的行为,全程控制车速和车距,遇有险情或突发情况,应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避免发生意外,确保行驶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