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张静
“您好,请执法人员帮帮忙,我们小区楼顶有人养鸽子,味道太重了,环境也很脏,我们都不敢上楼顶了。”近期,某小区居民向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打来求助电话,称楼顶公共区域变身“空中养殖场”,影响了居民正常居住生活质量。
居民反映后,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物业工作人员来到该小区楼顶,发现楼顶高矮墙之间的空间已被人用细网搭建成养殖笼,里面饲养了不少鸽子和鸡,虽然天气寒冷但仍有难闻气味,粪便、鸡毛等屡见不鲜,现场环境杂乱。经了解,饲养这些家禽的是楼下的居民,执法人员随即联系到当事人,与其沟通讲解法律法规,“根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禁止在住宅楼外立面、楼梯、楼顶、走廊等搭建鸽舍、犬舍等禽畜笼舍。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违规饲养家禽不仅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邻里关系,甚至可能引起禽类疾病传播。”经执法人员解释,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行为存在的不良影响,对饲养的家禽进行及时处理。
1月24日,执法人员组织人员对楼顶私自圈占进行清理,并联系物业对周围环境进行提升改善。事后,执法人员对周边住户进行回访,居民表示非常满意,楼顶养鸽扰民事件得以顺利解决。在此,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呼吁广大人民群众,饲养家禽等爱好应以不触犯法规条例为红线,以不扰民为底线,切记不能只唯私自利益影响市容环境和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