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赵进
为加快推进青岛市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根据《青岛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西海岸新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1.使用年限剩余1年以上的青岛市营运国三柴油货车车主,提前报废货车或提前报废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
2.青岛市道路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新购《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标准的新能源货车。
注意:①车辆剩余使用年限统一由2024年7月31日起计算;
②车辆相关证件和补贴申请材料中的“车辆所有人”必须一致;
③新购车辆须办理《道路运输证》。
二、补贴标准
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执行。
三、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到以下地点办理。
四、旧车报废地点
五、办理流程
1.拨打咨询电话或到办理窗口咨询现有车辆是否可以申领补贴。
2.确定可以申领补贴后,到车籍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取得《青岛市道路运输经营、相关业务业户(车辆)终止经营申请表》;到回收拆解企业报废车辆,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车管所注销车辆,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购买新车的,挂牌后到车籍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取得《青岛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车辆登记表》。(以上新办证件、领取的表格或证明,日期须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
3.按照《青岛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内容准备相应材料,到车籍地办理窗口提交。
4.等待审核通过并接收补贴;审核不通过的,按要求调整材料后重新提交。
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