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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骑电动车撞倒行人 救助基金及时援助解手术难题

2026-03-27 16:49:2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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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山海新闻 高妍妍 孙晓婷 王伟伟

为保障交通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救治,切实履行生命健康救助职责,防止伤者家庭因伤致贫、返贫,公安交管李沧区大队严格依照《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和《李沧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联动机制》,积极为事故伤者申请社会救助基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1月10日8时44分许,王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李沧区夏庄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夏庄路与中崂路路口。当时北向南方向信号灯为红灯,东向西方向为绿灯,王某某在北侧人行横道前停车等候,行人于某某从夏庄路东侧走人行横道由东向西横过道路。北向南方向信号灯变为绿灯后,王某某驾驶三轮车起步,沿最右侧车道继续向南行驶,行至南侧人行横道时,与步行至此的于某某相撞,造成于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于某某被紧急送往青岛市市立医院治疗。经诊断,于某某肋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损伤,需立即手术。因治疗费用较高,本就困难的家庭压力陡增。了解情况后,李沧区大队负责事故的民警主动协助家属到李沧区救助基金服务站申请救助。服务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医院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伤者得到持续、优先治疗。

经审核,李沧区救助基金服务站于今年 1 月下旬将 2.5 万余元救助资金拨付医院,于某某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其家属对交警部门和救助基金的帮助深表感谢。

考虑到事故双方均为年纪较大的老人,李沧区大队提醒广大驾驶人:行经斑马线务必减速慢行、仔细观察,遇有行人通过必须停车礼让。部分老年人行动较为缓慢,可能在信号灯变换后仍未完全通过斑马线,更需要驾驶人耐心等待。同时也提醒,年纪偏大的老人外出时,最好有家人陪同,共同守护出行安全。

速豹新闻网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