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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注意!遛狗不拴绳,最高可罚1000元

2021-08-18 17:44:40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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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消除辖区流浪犬只及不文明养犬乱象,防止发生流浪犬伤人、上路扰车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卫生和道路交通等系列狗患突出问题。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巩固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持续开展流浪犬及不文明养犬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

为开展好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中队对整治行动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并聘请了专业捕狗工作人员,对城区公园、珠河桥畔、广场、小区等采取地毯式巡查。用捕犬网兜、铁笼子、铁夹子等捕捉工具,采取诱捕、围捕等多种方法实行集中捕捉,加大流浪狗捕捉力度。同时通过媒体广泛传播,呼吁广大居民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豢养,所养宠物犬必须实行拴养、圈养。户外不得敞放,不得随意遗弃,严防对他人造成伤害,做到文明养犬、持证养犬,共同维护美化的城市生活环境。

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得到了许多市民的称赞。市民吴女士表示,自己从小就惧怕狗,在路上行走一旦有狗狗靠近,虽然没有攻击性,也十分紧张。“我非常支持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希望像这样的行动能够持续下去。遛狗时拴绳,随时清理粪便,既安全又维护了环境卫生,也不扰民,还给市民带来了安全感。”吴女士表示。

针对此事,不少养犬人士表示,将依法文明养犬,也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份力。家住龙口东路安居小区的一位市民告诉执法人员,自己家中也养了一只金毛犬。不久前被告知需要给金毛犬植入电子标识,为了能够更好的养护宠物狗,他将在近期为狗狗进行电子标识的植入。这位市民表示,“虽然自己非常喜欢宠物狗,但是外出遛狗可能会影响到其他市民,我还是购买了拴狗绳和嘴罩,方便自己也方便别人。”

对巡查中发现饲养类家犬不拴绳上街、随地便溺等行为,执法人员将对家犬主人进行宣传教育与劝诫。

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粪便及遛狗不拴绳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犬只,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宋瑞龙 宫栋钦)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