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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李沧交警:切勿因“敬业”导致失业

2022-09-14 14:34:1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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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高妍妍 通讯员 刘畅淼 王伟伟

近日,交警李沧大队四流中路中队在四流中路兴宁路附近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

当晚23时许,一辆白色新能源鲁BDH8****小型轿车行驶到检查点附近时,突然靠边停下。执勤民警见行迹异常,立即上前查看,发现驾驶室内散发着浓重的酒气,于是要求驾驶员张某下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测得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驾驶员张某是一名网约车驾驶员,晚上9点在家中喝了两瓶啤酒,想到第二天要开车工作,而且充电桩离家不远,便开车去充电,没想到刚开出家门不远就被交警查获。交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作为一名网约车驾驶员,更应该提高自身遵规守法的意识,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张某也将为他酒驾行为付出代价,驾驶网约车的工作也因此泡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处15日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