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王诗阳
6月9日上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介绍了《青岛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
近年来,国务院、山东省相继对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强化政务服务运行和管理,一方面填补了青岛市政务服务领域综合性管理制度的空白,有利于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另一方面也对今后政务服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实现制度规范与服务优化同频共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管理办法》共八章六十一条,聚焦企业群众和政府部门两大主体,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进行了标准化系统集成。
一是规范服务体系。对市与区(市)各级政务服务部门、政务服务窗口的主要职责进行了明确,着力构建市、区(市)、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
二是明确服务流程。从政务服务的事项、平台、场所等方面,着力推进办事场所规范化、事项管理清单化、办事指南同源化、审批流程标准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方式便利化、管理考核科学化“七化”建设,通过全环节、全流程规范促进政务服务效能水平提升。
三是深化改革效能。明确加快推进政务服务领域改革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为企业群众提供集成化、便利化服务。同时,对政务服务跨区域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审批服务模式创新,以及相对集中许可事项的“审管协同”等作出规定。
四是完善保障机制。建立完善政务服务评估评价、考核监督体系,明确社会监督、投诉处理、激励保障、容错纠错、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激发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和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改革创新、履职尽责的积极性。
下一步,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做好《管理办法》的广泛宣传、政策解答,会同相关政务服务部门,全方位合力抓好《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用心用情用力为企业群众服好务,持续提升青岛市政务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