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下午,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希泮同志发布介绍《青岛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青岛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科学谋划了重点任务、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对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开启美丽青岛建设新征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规划》共13章、56节,分为三大部分。
本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为本,生态惠民;协同治理,改善质量;改革创新,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确定了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5大类24项主要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3项,预期性指标11项。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10项重点任务。坚持绿色发展,持续推动结构调整;坚持低碳发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坚持协同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持“三水统筹”,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坚持陆海共治,打造绿色可持续的美丽海湾;坚持系统防治,加强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风险防控,筑牢环境安全底线;坚持多元共治,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坚持全民行动,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突出绿色低碳发展引领
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绿色发展,持续推动结构调整,着力筑牢绿色发展根基,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结构;坚持低碳发展,开展二氧化碳达峰行动,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坚持全民行动,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突出改善环境质量核心要求
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全过程。在大气方面,坚持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污染管控和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在水方面,坚持“三水统筹”,加强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强化污染防治,完善生态用水保障,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安全;在海洋方面,坚持陆海共治,强化陆岸海协同治理、海洋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打造绿色可持续的美丽海湾;在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坚持系统防治,协同防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推进土壤安全利用,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完善土壤污染防控监管体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面,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
突出防控环境风险安全底线思维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强化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构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控,治理影响群众生活的噪声、异味等环境问题。
突出发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牵引作用
坚持多元共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法规制度,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推动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规划》近期将正式印发实施,具体内容请登陆青岛市政府网站、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查询。(吕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