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是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目前,青岛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204万,老龄化率20.3%;8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31.3万,占老年人口的15.3%。为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保障养老服务用地供给,市民政局经过前期调研、部门座谈、集中编制、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阶段,编制完成了《青岛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4月21日上午,青岛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专项规划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规划》共分为总则、目标体系与分区引导、机构养老设施规划布局、居家社区养老设施规划布局、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建议与引导、实施措施与政策保障六个部分。
《规划》明确了重点规划区域为《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确定的都市区主中心城市,即东岸(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原黄岛区域。
以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总体目标;实现青岛市人均养老设施用地不低于0.25平方米,床位满足青岛市城乡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分项目标。构建区(市)、街道(镇)和社区(村)三级全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养老服务设施以优化提升为主。重点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嵌入式、分设、兼容、合建等建设方式保障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落地实施;黄岛、城阳、即墨、胶州以新建为主。严格落实“街道(镇)-社区(行政村)”两级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要求,鼓励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平度、莱西结合实际情况,近期以完善中心城区社会福利院、护理型养老院为主。结合城乡人口分布特点,兼顾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要求,科学配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养老机构床位规模方面,至规划期末青岛市共需约15.5万张机构养老床位,其中,社会福利院及护理型养老院两类设施共配置不少于1.9万张,除上述设施外的其他养老院需提供床位约13.6万张。规划布局方面,规划社会福利院 11处、护理型养老院29处、其他养老院347处。
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点建设方面,规划街道(镇)级养老服务中心228处,其中,完善提升162处,新增66处。每处中心拥有不少于10张托养床位,签约家庭养老床位100张以上,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每处社区(行政村)级养老服务站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居家社区养老设施设计要求方面,提出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二层及以上楼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设置老年人用房时应设电梯等9个方面的要求。
此外,《规划》提出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适老化改造相结合,推动加装电梯、无障碍环境建设,方便老年人出行、参与社会活动。推进社区物联网建设应用,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加强老年友好型社会氛围营造,扩宽老年社会参与通道。
《规划》要求促进规划有效传导,完善规划调整机制,加强控规层面落实,细化地块审批条件。探索养老服务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之间的兼容模式,按规定转换使用功能、复合利用。(赵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