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赵进 陈美燕
“发展是第一要务、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近年来,青岛市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畅通引才聚才渠道,构建人才赋能体系。为充分发挥青岛市海洋人才集聚优势,助力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在青岛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青岛市海洋发展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激励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
突出实绩导向,重点激励两类人才
《办法》明确,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评选范围是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工作,主营业务符合青岛市现代海洋产业重点支持发展方向的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坚持“四个面向”,在一线从事海洋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的科技人才。
对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选标准除要求其所在企业主营业务应为船舶与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符合青岛市现代海洋产业重点支持发展方向之外,更加注重对“龙头”标准的考量:要求在行业细分领域排名前列,或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要求上年度涉海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涉海研发投入占涉海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或不低于1亿元;须拥有海洋领域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要求通过投资、项目合作、供应链等方式关联带动10家及以上市内涉海企业生态发展。通过对企业条件的设定,引导激励经营管理人才带领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壮大之路,承接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带动相关产业链上企业协同发展。
对于科研人才,突出结果导向、破除“四唯”评价,以人才的科技成果所取得的实际效益为唯一评选标准,简化设置评选条件:只要研究方向契合青岛市重点海洋产业链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的需求,成果切实推动了相关产业技术创新,增强了产业链竞争力,在青岛市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就能参与评选。
坚持三个原则,严格推选程序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办法》明确,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评选需经组织提报、区(市)及功能区推荐、市评选组织委员会评审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坚持评选规范化原则。《办法》明确,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评选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委组织部、市海洋发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组成市现代海洋英才评选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海洋发展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组建专家评审组,评审确定现代海洋英才建议人选名单及排序。
坚持评选公开透明原则。《办法》明确,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评审过程。设置考察公示程序,委员会将拟入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社会贡献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优化待遇服务,提升海洋人才获得感
加大资金奖励力度。《办法》明确,被评为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的,颁发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证书,并发放一次性津贴。前3位命名为“青岛市现代海洋杰出英才”的,发放一次性津贴30万元;第4位及以后名次的,每人发放一次性津贴10万元。
提供高层次人才服务。《办法》明确,将符合条件的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纳入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范围。在出入境和居留、户籍、薪酬、科研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建立联系人才制度。《办法》明确,市评选组织委员会、各区(市)和相关功能区应加强对现代海洋英才的指导和服务,各区(市)和相关功能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下一步,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将会同各区市、功能区相关职能部门,广泛做好宣传工作,提升《办法》知晓度。“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申报指南已于9月1日发布,明确责任单位、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和联系方式,便于政策兑现落实,着力打造全球有影响力的海洋人才中心城市,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人才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