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高妍妍
今年以来,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立足青岛水情实际,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从工程建设硬件方面实施“三项行动”,在政策服务软件方面推行“水务系统20条措施”,着力建设“人水和谐”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水务保障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务支撑。
6月1日上午,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青岛市水务管理局、青岛市水务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领导出席发布会,并简要从以下方面介绍了有关情况。
在工程建设上实施“三大行动”,大力提升水务保障能力
今年青岛市安排了总投资为84亿元的78个水务建设项目,其中,18个项目列入水利厅重点项目,4个项目列入全市重点项目。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实施以下3项建设攻坚行动。
着眼水安全保障,大力实施“兴水行动”。编制大水网,立足青岛市重大战略部署和水安全保障需求,今年重点论证出台《青岛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着力构建“五干十脉、五纵五横、两枢多点”的纲目结水网架构,打造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青岛现代水网,创建国家省级水网市级示范区。建设大水库,以水网规划为牵引,突出抓好重点调水蓄水工程建设,今年重点推进官路水库建设,该水库工程规模为大(2)型,规划总库容2.11亿m³,项目总投资91.45亿元,去年底已经开工,计划3年建成,将成为青岛市第二个战略性客水蓄水水库。同步筹划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超前谋划城区北部水厂等项目,积极布局保障全市供水安全。水质大提升,计划用3年时间,扎实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今年计划实施11个农村供水提标升级项目,涉及369个村庄,改造主管网391公里,预计141万人受益,进一步夯实农村供水基础设施。
着眼水旱灾害防御,大力实施“治水行动”。青岛市6月份进入汛期,山东省气候中心预测,今年汛期预计山东平均降水量较常年418.5毫米多1-2成,2023年预计有1-2个台风影响山东及邻近海域,发生极端降水的概率大。目前各区市提报的14处市级补助的水毁工程修复,已全面完成;白马河拦河闸汛前已完成主体维修加固任务,宋化泉水库除险加固年底完工,正在积极推进大沽河袁家庄橡胶坝除险加固;小沽河防洪排涝工程取得重要进展,即墨移风、胶州李哥庄和少海等易涝区治理工程正按计划实施,桃源河综合治理一期今年完工,正在积极协调桃源河治理二期和胶河南胶莱河治理前期工作,努力建设“安澜河湖”,为全市相关企业和居民防汛安全保驾护航。
着眼水生态保护,大力实施“碧水行动”。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意见的要求,注重源头水生态保护,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年内完成6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围绕岸线自然状况、生态流量、水质情况、防洪达标情况等6项内容,重点对市、区市两级31条河道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积极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到2024年实现市和区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全部清零,市和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清零,60%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为实现这一目标,计划对17座(去年已完成1座),今年计划完成4座改造任务,加强生态补水,同步做好管网改造,呈现更多碧水清流。
在政策服务上实施“水务系统20条措施”,助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目标要求,深化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建设清廉高效的水务政务环境、规范有序的水务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水务法治环境,结合水务行业“六大专项提升行动”,研究推出涉水项目评审、供排水服务、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保障、财政支持等方面的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加强惠企政策宣讲解读。周密制定年度惠企政策宣讲计划,结合政府开放月、民法典宣传活动等,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网上及时公示、解读惠企惠民政策,与企业“面对面”交流服务,倾听并解决企业诉求,实现政企互动“零距离”。
加强水行政专家指导。建强水行政许可专家队伍,充实“水行政许可专家库”,将涉及审批、水务等多部门事项联合集中审查,把“多批专家、多次评审”改变为“一批专家、一次评审”。
实行水行政许可领域“多评合一”服务模式。开通企业用户网上会议评审便捷通道,同一建设项目涉及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多个水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次申报、合并评审”。
提供涉水重大建设项目“帮办代办”专属服务。针对官路水库等涉水重大建设项目,设立服务小组,实施定制服务,实行“一项目一清单”,安排项目“专属管家”,及时沟通协调项目申报等方面遇到的难题堵点,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
推行区域评估项目承诺制。对全市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统一评估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等涉水事项。园区内负面清单之外的建设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取水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审批取水许可,不再要求进行水资源论证;对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征占地面积在20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万立方米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不再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广泛推广“青水管+”服务。在全市推行“一免一查一服务”,即贸易结算水表位于居民户外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将供水企业管理维护范围自水表前延伸至户内十公分免费修;对于用户提出的水质、水压异常情况,免费提供管网水余氯、浊度、总硬度检测和水压查验;对用户室内供水设施维修、迁改,供水企业向用户提供优质、低价、高效的“成本式有偿延伸服务”。
开展供水行业 “三上门、三集成”活动。上门解读政策,上门解决问题,认真听取诉求和建议,制定问题清单,落实主体责任,加快问题解决;集成线上服务,推动用户报装接入、线上收费等高频事项集成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爱山东APP等办理;集成服务场所,集成管道改造,有序开展城市更新、老旧管网改造,年内改造50公里老旧供水管网。
推广实施用水报装“四零”服务。依托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实现用水报装“零申请”“零材料”“零跑腿”;
主动加强排水接入服务。对建设项目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完善且具备接纳条件的,由排水服务企业制定接入方案并负责接通管道,无需办理审批手续。
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减免力度。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实行减征,配合税务部门对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每平方米1.2元减为0.1元征收。对建设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公益性非营利项目,以及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建设面向城市及社会公共服务的市政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市政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7类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提升水资源要素保障水平。统筹本地水、客水和非常规水,科学优化水资源配置。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55%以上;综合用水定额标准、企业近三年用水量情况,科学下达年度取水计划,优先保障重要民生项目、重点园区发展用水,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集约节约水资源保障体系。
进一步规范水务招投标监管。实行“招投标告知承诺制”,发布《青岛市水务工程招标事项告知书》《青岛市水务工程招标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示例》,进一步明确招标人的主体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的直接责任,取消事前备案审核,实行事中事后监管。提前30天发布招标计划,方便潜在投标人获悉招标信息提前准备投标工作,有效延长市场主体招投标准备时间。
健全水务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制定水务工程施工企业信用动态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企业29项良好行为、131项不良行为,将考核结果与招标投标、评优表彰等实行挂钩联动,将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并通报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大力维护水务市场农民工权益。统一全市水务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档案行业标准,定期对执行情况检查,每年至少打造2处农民工工资支付样板项目。开展水务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欠薪行为。在工地现场设立维权告示牌,向社会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和信箱,畅通农民工维权通道。及时督导符合条件的在建工程全部纳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实行信息化全过程监管,加强技术指导,有效保障农民工权益。
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参与阳光采购。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水务采购门槛,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对于经统筹未预留份额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按规定份额分包,报价给予4%—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及时做好财政支付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按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货物类项目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服务类项目不低于10%。供应商能够提供电子保函等证明履约能力的,预付款比例货物类项目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服务类项目原则上不低于20%。
实行取用水户远程监管服务。对全市912户取用水户在线计量全覆盖,解决人工抄表费工费时、取水户漏缴税等问题,打通用户与管理方“孤岛”壁垒,实现取水许可量临界实时预警,帮助取用水户避免出现累计加价水资源税,达到精准计量、多方查询、便捷纳税、优化监管成效。
推行水务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完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主动或按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在短期补办手续等5类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擅自停止使用节水措施、擅自停止使用计量设施、不按规定提供取水退水计量资料,首次被发现,主动或按要求停止违法行为等3类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营造审慎宽松的经营环境。
加大美丽示范河湖创建力度。组织各区(市)分别开发“碧水积分”公众护水应用程序推广应用,设置护水巡河、有奖举报、问题反馈、美景分享、公益活动、积分兑换等模块,通过“志愿巡河+问题反馈+积分兑换”方式,采取线上“打卡”、线下“销号”和公开反馈,鼓励全民参与巡河,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进一步营造宜居宜业水生态环境。年底全市创建美丽示范河湖数量达到26条。
积极搭建助企发展平台。建立与27家规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重点企业联络机制,业务处室联络员与企业定期对接联络,了解征求企业意见建议。局领导包干1-2家企业,深入企业进行重点调研、座谈,主动响应企业诉求,协调解决问题。联系对接水利、供排水、脱盐行业协会,积极筹备参与青岛国际水大会,助力企业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
以上水务系统20条措施,在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官网有具体解读。后续工作中,青岛将持续优化措施,切实通过工程建设和管理服务提升,推动实现“水流动起来、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生境活起来、风景美起来”的美好愿景,增强市民用水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水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