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张艺 实习生 徐立选
路边小吃、摆摊、烧烤,是城市的烟火气,但烟火气不是烟雾缭绕、油烟噪音扰民,更不是安全隐患。7月5日晚,青岛市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各派驻街道执法中队开展第4次市容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重点对露天烧烤、占路经营和店外经营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问题进行执法巡查。
“流动餐车”存在安全隐患
游商浮贩,骑着三轮车,卖煎饼果子、炸串烤肠,若是遇到这样的“流动餐车”,不少市民会选择“吃上一口”。其实,这样的“餐车”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当执法人员巡查到枣山路一家工厂门前,发现一位“炸串”摊主即将收摊,执法人员上前查看,本意是向其宣讲市容环境卫生相关法律规定并提醒晚上注意安全,可摊主收摊时座椅旁边的“煤气罐”露了出来。“根据规定,必须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像这样骑着三轮车,拉着煤气罐,还没有燃气切断装置是很危险的,万一漏气怎么办?天气这么热,路上煤气罐万一摔下来多危险?”执法人员向摊主指出安全隐患,并建议他尽快更换成用电的餐饮设备。
露天吃烧烤不能占盲道
夜间烧烤是不少市民夏季消暑纳凉品尝美味的选择。执法人员巡查至科苑经七路依山伴城小区商业网点烧烤店时,发现一家饭店将桌子摆到人行道上,围着桌子坐满了食客。店主见执法人员巡查,赶紧招呼客人进屋。执法人员告诉店主:“占用人行道经营是不允许的,尤其不能压住盲道经营。” 本着烧烤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不阻碍交通和不破坏周围市容环境卫生的原则,执法人员表示:“我们极力促成经营业户自觉‘进店、进院、进场’经营,前期对烧烤业态做了大量工作,摸排门店数量,健全管理台账,组织经营业户签订《烧烤经营承诺书》,严禁在室外用炉具进行露天烧烤。现在,基本实现露天烧烤的动态清零。”
占道摆摊不可取
商贩为了吸引更多顾客,有时会把摊位延伸至车行道和斑马线上。执法人员巡查至石岭路和香岭路路口发现商贩将大量鞋子摆在路面斑马线上售卖,而在劲松八路温哥华小区附近路口,一位卖水果的商贩,将长达近10米的摊位直接摆上车行道,使得双向两车道的马路更加拥挤,且驻足购买水果的行人与过往车辆“擦身而过”,十分危险。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对两位摊主进行普法教育,督促其清理遗落的杂物并劝离。“你们这样摆摊不仅影响到市容秩序,而且还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这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执法人员对摊主说。
据悉,自6月初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启动夏季市容秩序执法查夜行动以来,已累计清理占路经营流动商贩140余处次、露天烧烤35处,规范店外经营行为90余次。根据青岛市统一部署,将每月组织开展2次以上夜间联查执法行动,确保市民反复投诉的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切实营造“洁序美净”城市环境,让市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