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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青岛山川文化投资集团被罚80560元

2025-03-21 11:33:4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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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消息,青岛山川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80560元,并责令将非法占用的13平方米士地15日内退还黄岛区滨海街道高峪村村民委员会,限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对于当事人8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待下达处罚决定后,移交属地镇街处置。

“青黄综法罚字[2024]第202405946号”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青岛山川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在滨海街道高峪村西山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士地硬化防火路,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士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上述处罚。

据公开资料显示,青岛山川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3千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高述龙,坐落于青岛西海岸大珠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内,是一家致力于文化推广、旅游度假、艺术交流、广告策划、影视传媒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产业集团。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