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山海新闻 高妍妍 通讯员 马熙彬
为切实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力保障高速公路通行秩序,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直属高速一支队高密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巡逻过程中查处一起货车超载交通违法案件。
近日,民警巡逻至G20青银高速银川方向85km附近时,发现一辆蓝牌轻型货车停靠在第一车道,车辆后方也没有拜访警示标志,附近同行的多辆车都打灯闪避,情况十分危险!巡逻民警立即上前询问情况,经询问,该车辆驾驶员称车辆的三条轮胎都爆胎了,无法移动,民警敏锐的察觉到该车辆可能涉嫌超载,随即示意驾驶员更换轮胎后接受检查。
经现场过磅检测,该车核定载质量4.9吨,实际载货质量达6.9吨,超载率高达40%,属超载违法行为。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对其为节省运输成本、心存侥幸实施超载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当场向驾驶员普及了超载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明确告知其不仅会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下降、操控难度增加,极易引发侧翻、追尾等交通事故,还会对公路路面、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损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其联系合法运输车辆转运超载货物,消除安全隐患后再行通行。下一步,高速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态度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为广大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