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拿地即开工,青岛自贸片区再推新举措。近日,《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用地使用权带方案出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根据《意见》,青岛自贸片区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带方案出让相关范围、办理流程等,进一步深化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促进项目加速落地建设。
建设用地使用权带方案出让是指建设用地在使用权出让方案公示前,先行编制拟出让建设用地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条件的一部分,竞得人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即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即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青岛自贸片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带方案出让流程,同时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部门等有关事项。据悉,《意见》适用于青岛自贸片区范围内新建工业、仓储项目、重点区域建设项目及管委研究确定的其他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带方案出让办理事宜,有效期两年。
近年来,青岛自贸片区秉承“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改革创新理念,先后出台了“标准地”改革推进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二十六条实施意见等文件,同时全面启动了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极大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助力了产业发展。(赵广爱 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