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记者 赵广爱
聚焦青岛两会,倾听政协声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青岛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月7日上午召开,致公党青岛市委会副主委 青岛市民营经济局局长郭振栋,带来的提案是《落实我市引进和扶持优秀文化艺术人才》,内容如下:
青岛市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和艺术资源。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艺术发展,提出建设“文化强市”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高素质文化艺术人才的支撑。因此,进一步落实好文化艺术人才引进和扶持政策,是推动青岛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的关键。
一、拓宽引才渠道,构建多元化人才引进体系
一是搭建引才平台。通过举办“青岛国际文化艺术人才交流大会”“青岛文化艺术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文化艺术人才交流平台。二是拓宽引才渠道。加强与国内外知名艺术院校、院团、机构的合作,对高端文艺人才,特别是青岛籍在外文艺名家,出台相应政策,吸引他们回家乡创办文化企业或大师工作室,吸纳到我市文艺团体兼任职务、带徒传艺、合作课题等。三是创新引才方式。探索“柔性引才”模式,鼓励采取项目合作、兼职挂职、技术咨询等方式引进人才。建立优秀文化艺术人才引进培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文联牵头,通过多部门配合协作,对优秀的文化艺术人才来青居住、发展应按照青岛市人才政策给予落户、购房、子女入学方面的便利。
二、完善扶持政策,构建多层次人才扶持体系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运用好《青岛市文艺精品项目扶持奖励实施细则》,加大对精品文艺作品奖励扶持力度。设立优秀文艺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扶持优秀文艺人才。设立“青岛文化艺术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奖励等方面。二是为优秀的文化艺术人才搭建良好的工作平台。鼓励优秀文艺人才在文化创意园区等区域开设工作室,在场地房屋租金方面予以减免。支持优秀文艺人才开展艺术学术研讨会、个人作品展览会等,有重点的给予一定的补贴。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优秀文艺人才到学校、社区授课或开展其他形式的“文化惠民活动”。三是建立健全优秀文艺人才的奖励制度。提高获得国家级大奖的奖励标准以及重大文艺作品的扶持标准,激发夺大奖、争荣誉的积极性。对我市优秀文艺人才在国家、省级文艺评选获奖实行二次或多次奖励制度,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市区两级财政也应根据得奖层级予以奖励。譬如我市书法家协会的成员如荣获全国最高奖兰亭奖,建议在省里奖励的基础上,市区两级财政分别对书法家予以再次奖励。
三、优化发展环境,构建良好人才生态体系
一是营造浓厚文化氛围。适时召开文化艺术表彰奖励大会,对为我市文化产业、文化事业发展做出了贡献、取得了成绩、获得了荣誉的优秀文艺人才给予表扬表彰奖励。二是加大宣传推介。加大对优秀文艺人才的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开辟文艺宣传专版专栏,加大对文化艺术人才及其艺术成果的宣传力度。在优秀文艺人才中有重点地推出文艺名人,向国家主流媒体推荐宣传,提高我市文艺家及优秀文艺人才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建议给为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德艺双馨的艺术家授予“青岛艺术家”称号。三是加强文化艺术人才“管家式”服务。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体系,为人才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服务,比如家庭医生上门签约,定期为人才提供义诊、理疗等,提升人才的满意度和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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